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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二章 城曰:不赎(2 / 3)

也说不清从哪年起,这里建起了一座城市,名曰“不赎”。</p>

有两种说法。</p>

一种是说,这座城市里的人,都万死难赎其罪,怎么也不能够洗清罪孽。</p>

另一种说法是,这座城市里的恶人,绝不忏悔,永不赎罪。</p>

相信哪种说法的人都有,自古到今,也没有一个一锤定音的声音。两种说法也就随着这座城市的肮脏,就这么纠缠了下去。</p>

不赎城是混乱的,或者说混乱就是不赎城最大的规则。</p>

但是任何一个能够形成聚居地的地方,都必然有一定的秩序存在。即使是刀口舔血的恶徒,也无法整天生活在提心吊胆的环境里。</p>

每一个进入不赎城的人,都须得为自己的性命估值,缴纳“命金”。</p>

这个价值可以是千颗万元石,也可以是一枚齐刀币,或者一枚秦环钱,甚至一匹布什么的都可以。</p>

“命金”的价格,取决于你愿意为自己的性命,花费多少代价。不赎城绝不勉强。</p>

只要你缴纳了“命金”,就可以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下来。</p>

任何人要在这座城市里杀你,必须付出超过你“命金”一万倍的费用,才能够动手杀你。</p>

是为“赎金”。</p>

否则,便视为与不赎城为敌。</p>

有这样一个说法流传甚广:既然不赎城的居民,都是万死难赎其罪的恶徒,那么,当这些人进了不赎城。要想杀他们,就要有让他们一万次的决心,要付出杀他们一万次的代价。</p>

维护这条秩序的人,或者可以称为不赎城的主人——虽然她从来不承认自己是不赎城之主,她只说自己是不赎城最大的罪人。</p>

人称罪君,凰今默。</p>

……</p>

再卑劣的人,也奢求被良善对待。</p>

再阴暗的人,也渴望阳光的温暖。</p>

今日艳阳高照,是一个绝好的天气。</p>

自不赎城东门,有一个身影,彷似踏着阳光而来。</p>

他的眉毛锋利,眼眸骄亮。</p>

就连每一根墨色发丝,都毫不掩饰地飘舞,锋芒毕露。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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